当前位置: 首页>>政务公开>>信息公开>>信息公开目录>>公开信息内容
  分享到:
0
利津县环保局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(NO.88)销号确认表
索引号: hbj-10_C/2018-0622027 公开目录: 行政许可类信息 发布日期: 2018年06月22日 17时45分34秒
主题词: 发布机构: 县环境保护局 文  号:
 

利津县环保局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(NO.88)销号确认表

填报单位(盖章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时间:2018年6月

反馈问题

利津县凤凰街道北渔村东南角300米水库水质被污染,怀疑是水库南方兴建材厂(又名新星)使用煤灰和碳黑生产空心砖排放大量灰尘至水库水体呈黑色。水面飘着空心砖、煤灰等漂浮物。备注:该水库是北渔村饮用及灌溉用水。

整改目标

1、完成燃煤锅炉改造。

2、对粉煤灰要求使用密封罐储存。

整改措施

1、对燃煤锅炉配套设施不正常使用进行立案查处10万元,并移交公安,对料堆现场现场覆盖不到位处罚2万元。

2、在锅炉未更换燃气锅炉及粉煤灰未使用密封罐储存前不得开工生产。

整改完成

情况

1、已完成燃煤锅炉改造,并使用燃气锅炉

2、粉煤灰已使用密封罐进行储存。

责任单位主要领导(签字)